二、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,应进行例行检查、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,必须在使用前排除。
三、开车前,必须鸣铃或报警。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时,亦应给以断续铃声。
四、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行车驾驶室。
五、行车上有两人工作时,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,不得擅自开动行车。
六、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,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,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。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,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。
七、在任何情况下,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,吊臂下方不得有人。
八、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,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。
九、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。
十、控制器应逐步开动,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,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,再换反方向。